规章制度

【纪法课堂】合同用印应注意什么?


合同用印是一项事关合同效力的重要行为,合同用印需要注意和防范以下细节:

一、审核盖章主体

审核盖章主体合同约定主体是母公司,签合同、盖章却是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导致最后付出不必要的精力和成本去诉讼解决,这样的案例不少。因此,业务人员在拿到业务合同时,要第一时间核实对方主体信息,确保盖章主体与合同主体名称保持一致。

二、审查签字人权限

审查签字人权限合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授权代表人应取得公司授权后进行签字。业务人员应对对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资料进行核对(尤其是授权权限和期限等),并注意保存授权委托书等书面文件。

三、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中盖章通常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从诉讼仲裁的角度看,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盖章的合同虽未必无效,但是存在争议。因此,为避免争议,建议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若合同相对方使用了非公章、非合同专用章进行盖章。在遇到这样的情形时,建议企业要求退回重新盖章。

四、按照约定份数盖章

按照约定份数盖章一般情况下合同应当是签订方各执一份或数份,实践中存在合同一方表示不持有合同的情况,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合同总份数和各自所执份数,并严格按照约定用印并持有。

五、多页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

文件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具有防止在合同内增减页码的作用,如果有骑缝章,合同内容多页或少页都能够看得出来,防止加页造假,以保持文件的完整性。为保证合同完整性,多页合同务必加上页码和骑缝章,同时对合同附件也需要盖章保留。

六、盖章文件不留空白

有的合同中存在空白下划线填写条款,实践中存在只关注主要条款而忽视这些条款,被单方补填而引发纠纷的情况,因此业务人员在拿到合同是应及时对有用的条款填写完整,无用条款标注“无内容”或划线作废。

合同正文结束后最好不要留有不必要的空白,可以在正文结束后注明“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处)”。

七、及时提及时提出用印异议

出用印异议合同签订中,据企业需求,要么我方先盖章,要么对方先盖章。审核发现对方盖章存在不规范情形,及时提出来补正。若审核发现先盖章方对合同做了修改且不符合我方意愿时,应当尽快提出书面异议,并保留提出异议的证据。否则将被视为默示同意修改后的协议。

(摘自:协众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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