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场一律采用单人单桌编定座位,如在阶梯教室考试,必须隔排隔行编座。监考人员要提前进入考场,随机编好座位,并将编好座位清楚地写在黑板上,告知考生须对号入座。
二、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人员,其中一名必须是教师,另一名可以是行政管理人员。
三、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怀考生。
四、监考人员在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及相关考试用品,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不得迟到;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向学生宣布本场考试课程、时间、班级,宣读考场规则,清理考生所带物品;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和草稿纸,并督促考生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班级、姓名和学号。
五、监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后应逐个检查考生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做到证件与试卷所写、姓名、学号和考生本人相符。
六、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人员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
七、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但因试卷分发错误、试题模糊等问题考生提出询问时,应当众给予答复。
八、监考人员必须严格考试管理,防止学生作弊,对考试过程中的学生违纪行为要立即制止,对舞弊者,应立即停止其考试,没收试卷,令其退场,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要求其本人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将有关材料送交考务办公室。考生违纪行为应如实填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和《学生违纪处分审批表》。
九、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不准谈笑、读书阅报,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不准抄题、做题,不得长时间地停留在一个考生附近看其答卷,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过程中必须将随身所带的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静音。
十、考生在开考60分钟后提出退场时,监考人员要检查考生试卷是否齐全。
十一、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宣布考试剩余时间,提醒考生注意事项;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作答,收缴清理考卷,确保试卷不丢失、不错漏,如有答题卡,应将答题卡和试卷分开,按准考证号或学号从小到大理顺试卷次序,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与试卷一起交考务办公室。
十二、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袒护、支持、协同考生作弊或以其它任何形式营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考试工作人员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