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学院党支部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全县基层组织工作水平,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以钦市直联字〔2017〕9号关于印发《“钦州党旗红•机关走前头”活动考核细则—2017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为依据,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工作、宣传信息调研、支部评议、党小组评价等。具体内容如下表:
三、考核兑现
各党支部党建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优秀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等综合表彰的评选依据,优先推荐参评市级以上的党建综合表彰。
四、组织领导
1、严格考核程序。学院党委牵头集中考核,考核工作按照单位自评、集中考评、综合评议、汇总计分、研究确定、通报结果等步骤进行;
2、强化组织领导。党委成立基层组织工作考核小组,对考核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考核小组研究确定。各支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目标考核管理工作,各支部书记要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明确的分工负责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层层抓好落实。
中共广西星空体育国际职业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