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复课返校通知,请您查收!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08   浏览次数:  



  最新疫情资讯

  2022年4月4日0-24时,全市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当日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1例(钦南区),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钦南区)。

  截至4月4日24时,全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7例(钦南区5例,钦北区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3例(钦南区20例,钦北区25例,灵山县18例)。

  现有的本土确诊病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目前病情稳定。

  截至2022年4月5日0时,我市所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已全部解除,全市转入常态化防控。

  公共场所要继续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防控措施,做好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并避免人员聚集。

  一、复课时间

  (一)大专和附中高三年级定于2022年4月7日复课,4月9日、10日正常上课。符合返校条件的学校行政人员、大专和附中教师、大专和附中高三年级学生以及校内从业人员于4月7日返校。

  (二)附中高一、高二年级定于2022年4月11日复课。符合返校条件的附中高一、高二年级学生于4月11日返校。

  *原则上所有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须于规定时间内按时返校,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返校的师生员工须及时向所在部门、学院、附中报备,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五类人员”暂不返校

  (一)复课时,仍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暂不返校,待所在县(市、区)风险等级降到低风险且满足其他返校条件后向所在部门、学院、附中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以政府实时发布信息为准)特别注意:目前在防城港、东兴、百色等有疫情地区的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暂不返校。

  (二)复课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暂不返校,待离开中、高风险地区14天后向所在部门、学院、附中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三)仍在香港、台湾地区及国外的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入境后须按属地疾控部门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的相应期限后,凭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向所在部门、学院、附中提出返校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四)被疾控部门排查属于密接者、次密接者的,或共同生活的家属有密接者、次密接者的,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暂不返校,按属地疾控部门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后,向所在部门、学院、附中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严禁未解除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返校。

  (五)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后,方可申请返校;处在传染病急性期的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需待传染风险解除后方可申请返校。严禁师生员工和其他校内从业人员带病返校。

  三、复课前准备工作

  (一)做实做细复课准备。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学校相关领导、行政后勤人员及相关教师可提前返校,组织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和复课具体工作。由学生处牵头,制定师生员工返校工作应急预案,择时开展应急演练。由基建后勤处、资产经营处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和消杀保洁工作。由教务处、附中做好复课教学准备,对暂缓返校复课的学生,也要做好线上教学和自主学习指导工作。在正式复课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中要全面摸排本部门、本学院、附中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充分掌握具体情况,确保具备复课所需的所有条件。

  (二)严格审批返校申请。复课前,校外师生员工应向所在部门、学院、附中提出返校申请(校内从业人员向基建后勤处或资产经营处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按复课时间返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中要认真审查校外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情况、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信息,对照返校条件,严格审核相关人员的返校申请。严禁学校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未经批准擅自返校。

  (三)严格返校要求。经审核,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连续 14 天健康监测记录、个人(家长)承诺书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方可返校。

  (四)全面开展人员排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中要组织对本部门、本学院、附中从市外返回,尤其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属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师生员工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和分类管理,做到“不漏一人”,同时报校长办公室汇总后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坚决阻断疫情向学校传播和扩散蔓延渠道。

  (五)做好涉疫师生关怀。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中要全面摸排因钦州市本轮疫情未能按时返校的师生员工情况,落实专人做好防疫政策解释、居家防疫健康指导和心理咨询辅导,避免师生员工出现因疫情引发的心理问题。主动做好师生员工的关心关爱工作,对于按疫情防控要求尚不能返校的师生员工,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员工隔离、治疗期间的学习、生活等需求。加强家校联系,落实家校协同防疫措施,配合社区和各网格单位持续做好师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确保不漏一人。

  (六)提前做好返钦备案。市外师生员工和校内人员返钦前,要提前向学校所在的南珠街道高岭社区报备,返钦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社区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或健康监测措施。

  (七)做好返校接待准备工作。由学生处、附中牵头,提前做好学生错峰返校接待准备工作。要在校门口分类设置多个入校通道,设置入校流程、健康码扫码二维码、行程码扫码二维码等指示牌,在地面张贴一米线,保证人员间隔排队,有序入校,不发生人员聚集。资产经营处要协调校医室在复课当日在校门口设置临时隔离点。

  (八)不聚集少流动。复课前7天,全体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非必要不离家(校),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不接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降低感染风险,为复课做好准备。

  (九)开展校园清洁行动。复课前,基建后勤处、资产经营处要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卫生消杀管理标准规范操作,对校园环境实施全面卫生整治和消杀,做好办公场所、教学楼、运动场馆、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场所、关键部位的保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工作,清除食堂过期、霉变的食品原料,加强饮用水设施尤其是二次供水设施的检查消毒,做到全覆盖、高质量、无死角,确保消杀效果。要保持校园干净整洁,为师生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

  四、返校工作要求

  (一)组织学生错峰返校。学生处和附中要根据错峰返校工作方案组织学生错峰返校,避免人员聚集。保卫处要主动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持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及时分流家长及学生,避免扎推。搭乘私家车辆返校的学生在校门下车步行入校,学生家长及陪同家属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二)严格做好入校检查。由学生处、附中、保卫处牵头,分别做好大专学生、附中学生和学校教职工及校内从业人员返校入校检查工作。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入校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提交个人(家长)承诺书,并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

  (三)做好返校途中的安全事项。师生员工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钦州市内的学生只能由绿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的家属开车送到学校,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作。钦州市外的师生员工应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则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四)及时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师生员工入校检查时,若出现核验身份、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不通过,或体温超过37.3℃等异常情况,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接受相应处置。若出现密接者、次密接者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等情况,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钦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南珠街道高岭社区,并将相关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等待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社区前来处置。若测温时显示体温≥37.3℃,则引导至临时隔离点再次测温,确认≥37.3℃的,进行登记,并请相关人员自行前往医院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南珠街道高岭社区。

  五、复课后工作要求

  (一)加强师生员工管理。复课后,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管理。住在校外的教职工和校内从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采取自驾或骑车的方式“点对点”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宿的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由家长“家—校”两点一线接送,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和内宿的学生非必要不出校门。家在钦州市区以外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回家。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家长不允许到校探望接触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出校门或回家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外出人员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到人员聚集的地方。

  特别注意:1.在钦州市正式发布解封通告后,家在钦州市内的附中内宿学生,家长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接学生回家的,要求家长签订承诺书,确保做好安全防护。学生回家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后才允许返校。2.目前在校的防城港、东兴、百色籍的学生不允许离钦,暂时不允许上述地方的学生家长到校探望学生。

  (二)严格校园内部管控。复课后,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车 辆进入校园。严格执行进出校园登记制度,对所有入校人员严格 落实身份核验、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新 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核验和体温检测制度,健康码非绿码或健康 状况异常的人员不能进入校园。非本校教职员工或校内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实有必要进入的,要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做好详细信息登记,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与学校师生保持安全距离。持续做好返校人员的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教职员工、校内从业人员和内宿学生要在早上、中午起床后及晚睡前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外宿学生的体温监测由家长在相应时段负责。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对于出现发烧、咳嗽等情况要及时送医检查治疗。严格落实重点场所消杀工作,要按照防控指南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等重点场所做好日常消杀。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抓好校园内卫生整治。学校党委、团委要组织志愿者督促指导师生员工坚持戴口罩、错时打包餐食,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

  (三)强化人员流动管理。复课后,全校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境)外,未经批准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边境地区、有疫情发生的市(县、区),做到非必要不离钦。外宿的学生、住在校外的师生员工和校内从业人员原则上坚持“家—校”两点一线流动,尽量避免到商场超市、饭店、娱乐场所、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群体性聚集聚餐活动。学生家长以及教职工、校内从业人员家属从市外返钦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要注意与学生、教职工及校内从业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学生家长及教职工、校内从业人员家属要注意避免与境外“三非”人员接触,若无意接触到必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与学生、教职工、校内从业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有家庭成员近日接触到境外人员的学生、教职工和校内从业人员,须主动向学校报备。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中要对师生员工、校内从业人员开展活动轨迹、健康状况排查,并进行常态化健康监测,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师生生命健康。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出行承诺制度。

  (四)落实教育教学管理。教务处和附中要根据疫情防控形 势的发展和变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完善教育教学计划,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要精细安排、统筹处理好教学和活动、考试和练习的关系,优化设计和安排好体育教育教学活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和疾病抵抗力。

  (五)落实核酸检测规范。校长办公室要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根据《钦州市市直及区直驻钦各级各类学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做好学校师生员工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六)畅通家校沟通联系。各二级学院、附中的辅导员、班主任要主动联系家长,督促家长落实监管看护责任,密切关注和监测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状况,配合做好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和自我管理。要指导学生规律作息时间,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家务劳动、居家体育锻炼等丰富生活体验,增强身心健康。

  (七)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渠道,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教育,明确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员工落实防控措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开展疫情防控开学第一课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通过官方渠道了解防疫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八)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中要严格按照《星空体育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做好每日疫情防控信息的摸排,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防护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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